学无止境、做好真我 ——记开展学习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 暨“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”教育活动心得体会
编辑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6-08-21 09:55:52 浏览:247
学无止境、做好真我
——记开展学习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
暨“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”教育活动心得体会
绵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、北川羌族自治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
罗建明牧师
2025年以来,全国宗教界广泛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暨“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”(以下简称“三个意识”)教育活动,这不仅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,更是我们基督教教牧同工必须深耕细学、躬身践行的必修课程。遵照党委政府工作指示,结合基督教两会部署及相关文件通知要求,我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组织全体教牧同工系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。通过本次集中学习、深入研讨,全体同工深受教育、感触颇深。作为一名基层教牧同工,我结合自身学习体会,浅谈心得、共勉共进:
一、学法规,筑牢规矩底线
我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,一切社会组织、团体及个人都必须尊崇宪法法律、恪守法治准则,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更不例外。
为规范社会治理秩序、引导宗教健康有序发展,国家相继出台完善了一系列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,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六条、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团体管理办法》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》等。同时,我国基督教结合国情教情,制定完善了教会章程与内部规章制度,为规范教务管理、端正信仰实践提供了制度遵循。
唯有深学细悟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与教会制度,我们才能知敬畏、守底线、明边界,依法依规管好场所、建好教会、做好教务工作。正如圣经所教导:“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。”(哥林多前书14:40)古人亦云: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规矩法度,是信仰实践与教务开展的根本保障。
二、守戒律,坚守信仰准则
戒律,是宗教信众应当恪守的信仰准则与行为规范,也是各宗教传承发展的重要根基。我国五大合法宗教皆有自身完备的教义戒律,是约束信徒言行、端正信仰生活的重要依据。
基督教新旧约圣经中,明确记载了规范信徒信仰生活、道德言行的诫命准则,既有旧约的摩西十诫,也有新约耶稣基督颁布的爱的诫命。诸般诫命核心要义可归纳为两点:爱神、爱人。爱神是爱人的根基,爱人是爱神的体现。诫命清晰界定了信徒应当践行的善、应当远离的恶,明确何为荣神益人、何为亏欠亏欠、羞辱信仰。
作为新时代基督教教牧人员,我们既要坚守纯正信仰戒律、持守真理准则,更要自觉尊崇国法、严守法规纪律。坚持戒律修身、法治立身,将正信正行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以守法守戒的言行见证信仰、服务社会。
三、重修为,活出生命品格
修为,是个人信仰素养、道德品行、身心修养的综合体现,是长期自我约束、自我更新、自我精进的生命成果。国家明确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,提升宗教人士综合素养。
2025年全国性宗教团体提出的“七不”行为规范,从衣食住行、名利诱惑、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,为宗教界人士修身立德、规范言行划定了清晰标准,为我们基督徒活出纯正信仰品格提供了行为指引。
真正重修为的人,必有立身尺度、道德操守、谦卑品行、学习自觉。正如使徒保罗祷告所言:“我所祷告的,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。”(腓立比书1:9)信仰的爱心,不是狭隘偏执,而是伴随真理知识、人生见识不断增长。
回望多年神学学习经历,系统的神学装备、真理学习,正是为了让我们在爱心、知识、见识上不断成长。同时圣经也提醒我们:“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爱心能造就人。”(哥林多前书8:1)唯有爱心、知识、见识相辅相成、平衡并进,才是基督徒成熟、端正、美好的生命修为。
四、树形象,见证宗教美善
此前,我市宗教界曾开展“三大提升”专项活动,即提升宗教人士综合素质、提升活动场所管理水平、提升宗教界社会形象。本次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中的“树形象”要求,与此前专项建设目标高度契合,充分说明端正形象、树立新风是宗教界长期建设的重要任务。
“学、守、重、树”层层递进、环环相扣:学法是前提、守戒是根本、修为是内核、形象是呈现。唯有学深法规、严守戒律、精进修为,方能树立宗教界爱国爱教、正信正行、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。
过去一段时期,个别地方宗教领域出现信仰淡化、戒律松弛、管理松散、商业化倾向、铺张奢靡、追名逐利、脱离信众等乱象,严重损害了宗教的社会形象,违背了宗教引人向善、教人求真的本真初心。作为教牧同工,我们当引以为戒、自省自警,自觉摒弃不良风气,坚守正信正道,持续见证宗教慈爱、良善、端正、奉献的美好特质。
五、强化三个意识,树立正确理念
结合我市基督教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,我们深刻领会“三个意识”的核心内涵:
一是筑牢国家意识,坚守国大于教。
始终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增进“五个认同”,听党话、感党恩、跟党走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持续推进基督教中国化,保障信仰健康有序传承。
二是强化公民意识,坚守公民大于教民。
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公民准则规范言行、修养品德,推动教义教规、礼仪习俗、管理制度与新时代社会发展相适应。主动融入社会、服务时代,将个人信仰实践融入国家发展、民族复兴大局。
三是严守法治意识,坚守国法大于教规。
坚决杜绝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人、法外之教,严格遵循“保护合法、制止非法、遏制极端、抵御渗透、打击犯罪”的宗教工作原则。恪守宪法法律、依规开展教务,完善场所、人员、财产、活动、安全管理制度,主动革除陈规陋习,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。
结语
人生修行无止境,信仰精进无终点。未来工作中,我将持续深学法规、严守戒律、精进修为、端正形象,坚守初心、履职尽责,始终做好真我、传扬正信、服务信众、奉献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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